为实现2016年第一批划定火化区域内集中治丧100%、遗体火化100%、骨灰安葬公墓或骨灰存放100%,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100%建制村,每个村有1个集中治丧点目标,都匀市于201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市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人民团体干部、职工,享受定期补助、救济定补的死亡人员及第一批划定火化区域内的死亡人员将实行公墓殡葬。
为确保殡葬改革工作的落实,都匀市成立了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实行殡葬改革包村联系工作机制,并对包保乡镇和办事处进行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跟踪督查;加强殡葬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根据殡葬需要建立完善死亡一体接运、火化、运送骨灰等详细措施,保障殡葬服务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同时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殡葬改革中,都匀市首先以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带头推进殡葬改革,做出表率作用,不仅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破除市民的守旧思想,让市民主动接受殡葬改革这项民生工程;还出台一系列惠民殡葬改革政策。据了解,在殡葬改革推行中,凡丧属对象自愿实行生态葬的予以奖励现金5000元,而在市政府划定的区域范围以外的人员去世以后,实行火化并安葬在经营性公墓或公益性公墓的奖励2000元(除公职人员),倡导市民积极响应殡葬改革的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