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近两年来,为农民朋友办理公证成为我处公证工作的重点,其中办理较多的是涉农存款继承权公证。即存款人死亡后,在银行遗留有存款遗产,因继承人不知道存款账户的密码或不慎遗失存折,银行为避免遗漏继承人,要求办理存款继承权公证才能取款。
我处在受理该类公证事项时,根据存款人的继承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经过了解、核实相关证据后,要求继承人全部到场,对存款人的存款遗产的继承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态度,并积极进行继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确保不遗漏继承人并满足所有继承人的真实意愿,依法及时为其出具《存款遗产继承权公证书》,并根据继承人的经济状况酌情减免收取公证费,对于经济困难的农民朋友,经我处核实其经济状况,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得到农民朋友的一致好评和赞扬。
近两年,我处共办理此类涉农公证事项上百件,为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家庭、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