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要求,都匀市于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此次改革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健全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办法,全面推行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教师按照此次改革工作要求,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办理过渡手续。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事关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在此次改革中,市人社局将切实履行职责,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做好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充分保障广大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