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某因犯盗窃罪在贵州省福泉监狱服刑八个月,于2016年7月23日刑满释放。经核查,蒙某被监狱列为重点帮教对象。为了确保重点帮教人员100%衔接到位,归兰司法所与其家属前往贵州省福泉监狱接回了刑满释放人员蒙某。
蒙某回归后,司法所立即成立了帮教小组,与蒙某签订安置帮教协议,并告知其相关的权利与义务,讲解政府对刑释解教人员引导就业、鼓励创业等安置帮教有关政策,希望蒙某自强自力,做一个对家庭负责任、对社会有贡献的守法公民。
此次成功接回刑满释放人员不仅仅实现了无缝衔接,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关怀,让服刑人员从走出监狱的那一刻就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是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