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今年以来,都匀市法院立足岗位职责,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凝心聚力服务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方案》,明确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贯穿法院工作进程的始终,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为全面实现同步小康战略目标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涉农和涉及贫困户的案件。把公正高效审理涉农刑事案件,维护农民的消费利益作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平台。依法运用刑罚手段,严厉打击侵犯农民人身财产权益、破坏农业生产设施、贩卖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等各类犯罪活动,特别对盗窃耕牛和农业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的刑事犯罪案件,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喘息之机,依法维护农村集体民主管理秩序,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截止目前,市法院共受理涉农刑事案件共6件7人。
依法妥善审理涉农领域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金融扶贫、产业发展等涉经济领域案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适用诉讼保全和执行措施,对涉讼困难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在实现公平正义的同时,从司法角度最大限度维系困难企业的“造血功能”,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为脱贫致富奠定经济产业基础。二是依法妥善审理农村贫困家庭在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涉民生领域案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通过总对总查控机制,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解决涉农执行的合力,坚决打击逃避债务行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少年、留守妇女和空巢老人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切实肩负起对“三留守人员”司法保护的重担。截止目前共审结涉农案件579件,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30件,执行到位金额60余万元。
不断优化司法为民便民服务。院根据4月29日全州法院首次司法巡回观摩会精神,以司法为民为着力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升级诉讼服务中心,精准定位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一是在诉讼服务中心主楼加设两个司法确认窗口,并派驻工作人员协助当事人办理申请司法确认。目前,已有45份人民调解协议得到确认。二是升级查询室为律师阅卷查询室,并配置了电脑、电话和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提供电话、打印、复印、传真、纸笔、饮用水、订书机等便民服务,方便律师和当事人阅卷。三是完善查询咨询服务。借力互联网“大数据”思维,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媒体平台,查询咨询服务从有形的空间延伸到无形的网络,使当事人避免往返法院的舟车劳顿之苦。四是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制作了材料接收单、补充补正材料告知书、诉讼提交材料标准告知书等随案发放,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避免遗漏事项,让当事人来回奔波。五是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针对于群众“难跑难诉”,市法院人民法庭把法庭搬进农家大院、田间地头,让更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共开展巡回审理案件289件,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参加诉讼,还以法代教,扩大了法治宣传的力度。
深入开展贫困户、困难户结对帮扶。制定下发《都匀市人民法院2016年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方案》,按照精准扶贫都匀市“1+10+1”文件精神,实行在职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责任制。科员每人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科级非领导干部每人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副科级领导干部每人结对帮扶3户贫困户,正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每人结对帮扶4户贫困户,全院共106名干警与190户贫困户结对,帮助实现脱贫致富,目前,全员干警已完成上门入户调查工作,精准掌握了每户贫困户的家庭、产业、需求等需要精准掌握的情况,且完成了一户一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
强化司法救助保障困难群众诉讼权利。认真践行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秉承“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理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规定》,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大案件诉讼费用缓、减、免工作力度,将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当事人列为减缓免诉讼费对象,上半年共缓减免诉讼费4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7.32%,有效保障困难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