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黔南州教育局发布通报:为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要求各县(市)自治县及州属都匀一中、都匀二中等州内所属中学,严禁无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或变相招收“择校生”。
随着一年一度高中招生报名即将开始,8月16日,黔南州教育局发布通知: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州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含体艺特长生)。严禁无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或变相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录取分数线,根据州教育局文件精神分批次录取。严禁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严禁私自转让招生计划或变相买卖学生,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抢挖生源。严格执行体艺特长生招生政策。各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范围由州教育局划定,各学校不得超范围招生,各专业项目不得超计划招生,专业项目计划不得自行调整。严格规范招生录取程序。各高中(中职)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在省、州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批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严禁提前招生,严禁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的考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政策和录取资格的考生,严禁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违反招生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不予注册学籍。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规范招生宣传资料审核,未经州教育局审核的招生宣传资料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严禁搞恶意攻击性宣传,严禁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方式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招生宣传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减少下年度招生计划,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法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未经州教育部门批准录取的学生,不能办理学籍,不能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能办理高中毕业证书,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负。
目前,黔南州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将指导督促各高中学校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处置招生录取工作突发事件,查处违规招生和扰乱招生录取秩序的行为,进一步确保中考招生工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