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黔南州矛盾纠纷多元化“122”模式的实施意见》、州司法局《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度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归兰司法所加大对全乡12个行政村和1个乡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力度,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加强领导重视。制定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协调会,争取各级领导支持和配合,使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二、加强队伍建设。调整一批办事公道、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充实调解员队伍,形成威望与知识相结合的调解阵容,同时通过定期组织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三、完善软硬件设施。规范村级人民调解室设置,要求徽章、制度、流程上墙,调委会工作制度、工作台账健全,调解卷宗制作规范,提高调解协议书质量。
四、强化监督促落实。定期到村查看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情况,确保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严格对照《黔南州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考评依据、评分标准表》整理相关资料,做好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