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在沙包堡办事处政法委牵头协调下,沙包堡办事处综治、国土、林业、司法等部门联合到辖区茶园村成功调解一宗土地纠纷,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成功化解了当事双方半年来的矛盾和心结,将邻里之间土地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第一线。
2016年1月,茶园村“灯盏凹”区域部分土地被征用作都匀市弃土场,所征用的土地涉及王国波、陆培芝2户的责任山和王继平户的开荒地,由于王继平户的开荒地是在王国波、陆培芝2户第一轮责任山上开荒的,土地被征用前,王国波、陆培芝2户考虑到王继平户需要解决生活问题,就默认让其耕种该宗土地,但现在国家征用了该宗地块,王继平户认为土地是他家的,赔偿款应该全部归他家所有,王国波、陆培芝2户不应该享受征地补偿款,而王国波、陆培芝2户认为,原先该地块是他们家的责任山,现在土地补偿款就该有他们的份,之前,让王继平户耕种到现在已经是让他家了,现在王继平户还想全部享受补偿款不合理,双方为此一直闹纠纷,闹得邻里都不和谐。茶园村村委会多次调解均未成功,为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沙包堡办事处紧急协调国土、林业专业部门到现场调解。
8月31日早上,在办事处政法委金明发书记的牵头组织下,办事处综治办、国土、林业、司法等专业部门及茶园村两委干部、群众代表共共计24人再次到“灯盏凹”现场查看争议地情况,并比对了聂汉明、王继平所携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第二轮承包证)及王国波、陆培芝2户的“山林三定落实登记表”,通过比对,核实了聂汉明、王继平所携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载明纠纷地块,确认聂汉明、王继平2户所开荒的该争议地块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认定该争议地仅为聂汉明、王继平在王国波责任山上的开荒地,而不是承包地。
现场勘察完后,调解工作组立即组织当事双方到茶园村村委会进行调解,并耐心向双方讲解政策法规,最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了该争议地仅是开荒地而不是承包地,根据土地法,开荒地耕种超过20年,应归开荒者管理使用,但双方当事人都找不出证据证明是否超过20年。最后,在调解工作组的劝解下,双方当事人决定同意走调解的方式来化解此纠纷,通过协商和工作组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了补偿款分配协议,即该争议地(共2.299亩)补偿款共91846元,王国波等户享受林地补偿款52669元,王继平、聂汉明开荒地补偿款39177元补偿。双方当事人对调解非常满意,并当场签字盖章按手印,调解成功。
此次“灯盏凹”土地纠纷成功调解,及时避免了当事人双方矛盾纠纷升级转化,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作者:周敏 吴培燕 来源:都匀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