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都匀市检察院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环境犯罪的同时,启动补植复绿工程,督促犯罪嫌疑人对受损林地进行补植修复,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目前,该院共督促开展补植复绿十余人次,修复受损林地10余亩。
坚持各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内部衔接,注重加强案管、办公室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快速办理补植复绿案件。案管中心在审查案卷时,对证据材料齐全,无程序性错误的案件,在受案当天完成信息录入、文书制作、发送审批等工作,提交用印申请;办公室在用印申请提交1小时内完成电子签章、用印打印等,确保案件流转顺畅。生态部门深入案发地开展权利义务告知、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工作。通过各部门紧密衔接,该院办理补植复绿案件的期限大大缩短。加强沟通协调。与市森林公安局、林业局不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会商补植复绿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具体流程、监督措施,明确评估指标、验收办法。加强综合治理。通过公开评议,提高补植复绿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通过开展植树节活动、建立补植复绿基地等方式,积极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严把“两个关口”,严格评估验收。一是开展调查评估。对适用补植复绿的案件,承办人主动为犯罪嫌疑人解读补植复绿政策,告知其修复受损林地可以争取减轻、免除刑罚。该院会同林业技术人员、办案民警,实地鉴定受损林地的面积、树种、蓄积量,听取受害人意见,并对提出的疑问、异议进行答疑解惑。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履行能力、补植复绿面积、抚育年限等指标,科学评估受损林地能否修复、修复成本、修复程度等。二是开展回访验收。该院和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每半年到补植点开展一次回访,实地检测犯罪嫌疑人的种植面积、栽植密度、幼林抚育和造林成活率等。对树苗成活率不达标、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当场责成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进行整改。
坚持“两个并重”,凸显执法效果。坚持法制宣传和建言献策并重。采取巡回宣传、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林区开展法制宣传,展出破坏林业环境的典型案件。定期对破坏林业环境案例进行汇总、分析,剖析案件成因,适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整章建制。坚持支持起诉和化解矛盾并重。对受害者缺乏法律知识、不懂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或受害者众多、个体维权处于弱势地位的案件,采取支持起诉或督促起诉,积极参与林业环境综合治理。运用刑事和解、司法救助及附带民事诉讼等手段,督促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失火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以补植的方式补偿生态损失。